網路遊戲防沉迷系統

網路遊戲防沉迷系統

早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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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年8月,新聞出版總署通知中國七家主要網路遊戲公司(盛大、網易、九城、光通、金山、新浪、搜狐等),共同簽署《網路遊戲防沉迷系統開發使用責任書》,啟動防沉迷相關工作。2006年3月,系統開始試運行[2]。

2007年4月15日,新聞出版總署等八部門發布《關於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實施網路遊戲防沉迷系統的通知》,要求所有網路遊戲從7月16日開始正式使用防沉迷系統[2]。

根據規定,未成年人每日遊玩遊戲3小時後,遊戲收益下降為50%;遊玩5小時後,遊戲收益下降為零[2]。

強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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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0月25日,國家新聞出版署發布《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》,要求:每日22時至次日8時,網路遊戲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為未成年人提供遊戲服務。網路遊戲企業向未成年人提供遊戲服務的時長,法定節假日每日累計不得超過3小時,其他時間每日累計不得超過1.5小時。同時還限制了未成年用戶的充值金額[3]。

2021年8月30日,國家新聞出版署發布《關於進一步嚴格管理 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》,要求從9月1日起,所有網路遊戲企業僅可在周五、周六、周日和法定節假日每日20時至21時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時網路遊戲服務[4]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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